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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暗忖,
如果能揮舞魔杖,
我要讓全世界所有不快樂的孩子都快樂起來。
我從出生後就渴望得到別人的呵護。
孩子們有快樂的權利,
否則為什麼要把他們帶到這個世界。
這有什麼意義?
我想,
如果我明天就死了,
我希望這個星球上有一個人會想念我。
我認為,
孩子應該每年收到兩次禮物,
每個月買一次新衣服。
絕對必要的是,
每個孩子都應該有一張乾的床,
毆打孩子的父母應該遭到報應,
父母沒有權利辱罵他們的孩子。
我一直想體驗幸福的滋味,
我不指望天天都幸福無比,
但至少可以偶爾幸福一下。
當幸福來到我身邊時,
我能感受到。
到那時,
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尿床警報器關掉,
然後把所有的食物放進冰箱或櫥櫃,
絕不會放進房間。
最後,
當幸福敲響我的房門時,
我會先在門後等一會兒,
然後把門打開說:
「你到哪裡去了?怎麼這麼久才來?請稍等一下,我馬上收拾東西,跟你走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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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要愛小孩~
[醜孩子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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